3月1日起,卫生部将施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包括X射线影像在内的诊断,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规定》要求,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不得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据了解,曾有专家认为,如果孩子在没有保护的情况下接受过多辐射,有可能影响发育。目前中小学每年的例行体检主要包括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等常规检查,一般不会做胸透。而中考、高考前体检做胸透是必查项目,不属于常规检查。卫生部称,《规定》是为了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医学专家说,儿童是辐射损伤的高危人群,胸透、X光、CT等放射性检查会造成部分机体细胞受损,有辐射作用。如果儿童短时间内接受较多次数的X光照射,危害就会慢慢累积,造成身体细胞不可弥补的损害,而且将来诱发癌症疾病的概率也将大大增加。
以前体检中让中小学生做胸透是有历史原因的:过去我国还没普及婴儿出生时接种卡介苗,做胸透主要目的是检查孩子有无先天性心脏病和肺结核,而随着我国新生儿普及接种预防结核杆菌感染的卡介苗后,结核病发病率大大降低,而且它也不再是过去说的“不治之症”,所以孩子常规体检取消胸透是完全可以的。
同时,孕妇也是重点保护的对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受孕后8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首先要问明是否已怀孕。
患者多数不知防护措施
《规定》提出,实施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规定》还提出了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的分科条件等要求。
目前,由于多数患者在接受检查时根本不知道医院必须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因此未向医院提出相应的要求;而一些医院则在进行X射线检查时,基本都采取流水作业形式,既不按规定询问有关情况,也不主动为病人提供任何屏蔽设施,用于特殊部位的保护。“这一做法不仅违反了放射卫生法规、规章,而且对患者健康带来了潜在的威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放射科医师说,X射线对人类健康是一把双刃剑,在为医生提供清晰的诊断治疗影像的同时,也会给病人的身体造成一定的损伤,尤其是性腺、眼晶体、乳腺和甲状腺对射线特别敏感,如果受到长时间、大剂量照射,就有可能导致白内障、绝育、生长发育迟缓,甚至诱发恶性肿瘤或白血病,引起染色体畸变,产生遗传效应,对后代造成影响。
尽管随着影像诊断技术日益发达,放射诊断仪器控制放射范围的准确度越来越高,患者接受一次、两次放射线给身体带来的损伤是微不足道的;但由于个体差异的存在,这一检查对人体造成较大潜在危害的可能还是存在的。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接受剂量检测体系,很多病人缺乏必要的防护知识,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更应该尽到自己的宣传教育和告知义务,主动为患者提供防护衣、防护帽等,尽量减少或不让患者接受不必要的X线照射,以避免给一些部位的敏感组织、器官功能带来不必要的损伤。
检查时应要求提供防护
目前有些医院放射科在给病人做CT、DR等放射性检查时,开始要求病人戴上铅衣领、铅衣裙等防护服。不过,这种做法并没有在医院中普遍推广。而射线仍然在继续危害众多患者健康。
防护服主要是保护患者尤其是青少年的甲状腺和性腺,前者围在脖子上,叫铅围领,后者围在腰间,叫铅围裙。医院迟迟不肯添置防护服,主要是病人不懂的缘故。
其实早在1997年6月5日,国家卫生部就颁发了《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第25条就明确规定:“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治疗时,应当按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如眼睛、甲状腺、性腺等),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对孕妇和婴幼儿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对健康的影响。”
不过,究竟有多少人知道这个法规呢?又有多少人会拿这个法规去要求医院呢?
虽然多数病人都表示约略知道射线对人体的危害,好像会使人体的免疫力降低,导致白血病,或者造成胎儿畸形,但具体还有哪些危害,却并不是非专业人士所能知道的。
做过放射线检查的病人往往都有这样的经历:一个病人在做检查时,其他病人也拼命地往屋里挤。尤其在做集体体检时。有些医生为了节省时间,明明知道这种集体受检的危害,却往往听之任之,甚至主动要求病人这样做。除此之外,在医院里也随处可见病人在就医中无辜“吃线”的现象:如放射室门不关就进行检查,很多患者在外面走来走去;家属为搀扶患者,一同在透视室中挨“照”。
某大医院放射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解释:射线诊断检查包括普通X射线拍片、胸透、CT、CR、DR片等检查手段。射线对人体有害,可能诱发白血病、癌症等疾病,所以检查中应避免不必要的照射。人体对射线敏感的部位有甲状腺、胸腺、性腺,按道理患者在检查时都应该采取防射线保护。主要的防护措施是让病人穿戴防护服。防护服是一种由铅制作的脖套、围裙等,可以阻隔射线的侵害。
这位医生还介绍说,从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放射卫生法规、标准,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大大降低了医务人员的受照剂量,有效保护了医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但是,对于病人的防护,只是近几年才开始重视,目前做得还远远不够。
许多医生认为机器窥视视野范围小,照射时间短,病人可以不用穿戴防护服。其实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每次的检查都应做好防护工作,只是医生怕麻烦而日常工作量又大,只要病人不要求一般都不遵守而已。因为防护服很贵,单一件铅衣裙就要2000~3000元,包括铅衣、铅领、铅裙、防护镜一整套买下来就要1万~2万元,放射线检查的科室多,而且每个科室都要配置好几件备用,对于那些经济条件较差的医院,无疑是很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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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去撞X线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已拥有CT机约5000台,居世界第三位;X、γ刀约200台,居世界第一位;医用加速器、钴60治疗机等放疗设备1400余台,X射线机约7万余台,从事放射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约5万个。我国每年约有2.5亿人次接受放射诊断和治疗。
据统计,市民接受的人工辐射88%%来自射线照射。以下是几点有关射线的常识:
1.受检者有权拒绝不必要的X射线检查(包括CT检查),有权要求检查部门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违反有关法规的医生和医疗单位,有权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放射卫生防护部门投诉。
2.孕妇尽量不作X线检查,育龄妇女应遵循“十天原则”,即月经来潮后十天内不作X线检查。
3.儿童易受辐射损害,影响生长发育,因此要慎选X线检查。
4.X射线机处于工作状态,候诊者及其他人员请勿开门入室,候诊者应在防护门外等候。
5.陪检者在机旁搀扶受检者时,应佩戴防护用品。